主旨:「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廢止令
說明:
1.考量「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內容業已納入「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及「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設立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參考原則」規範,爰予廢止。
2.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鄭專員,電話:( 02 ) 7736-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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