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第 65 屆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請有符合資格有意願之教師於 1/24(五)中午 12 時前回覆課程教學組
說明:
1. 考量利益衝突迴避並兼顧委員聘任之彈性需求下,酌修第肆點第六款第一目之二及之四。惟若個人有指導或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即未掛名指導教師,亦應主動向主辦單位說明並迴避。
2. 相關資格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以上者。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3. 檢附推薦名單空白表格 1 份,並於本(114)年 2 月 5 日前函送花蓮縣政府,逾時視同放棄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