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施要點」廢止
說明:
1. 旨揭要點所定內容,已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規範視導流程及相關事項,爰予廢止。
2.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施小姐,電話:( 02 ) 7736-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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