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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幹事 - 教務 | 2024-02-27 | 點閱數: 51
一、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0107 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 113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 10 萬元。
四、 申請作業期程:請本縣所屬學校於 11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前彙整申請表件,連同電子檔案免備文寄達本府;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依限提報申請表逕送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審查。
五、 本案計畫如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吳小姐( 04-8320364#508 ),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並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府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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