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96421 號函辦理。 |
| 二、 | 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 111 年度培訓課程前十二梯次業已截止報名或完訓,第十三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報名時間: 111 年 8 月 10 日中午 12 時至 8 月 17 日下午 5 時。 |
| (二) | 課程時間: 111 年 9 月 17 日(星期六)、 9 月 18 日(星期日)、 9 月 24 日(星期六)、 9 月 25 日(星期日)、 10 月 1 日(星期六)、 10 月 2 日(星期日)。 |
| 三、 | 請具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且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者踴躍報名參加培訓。 |
| 四、 | 請貴校聘任教支人員時,依下列順序聘用: |
| (一) | 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 (二) | 具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 (三) | 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
| 五、 | 檢送旨揭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
| 六、 | 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 1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