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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 | 2022-04-27 | 點閱數: 110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16 日臺教綜(二)字第 1112100169A 號函暨 111 年 4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36253 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 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 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 習品質,爰擬定本選拔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 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 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 1 團隊為 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 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 別評選。
(三) 報名方式及報名時程:
1、 由本府教育處推薦(非跨校團隊):
(1) 本縣所轄各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別每組推薦 1 至 10 個團隊,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 報名時程: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截止前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逕寄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承辦人潘小姐(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連絡電話: 8462860 分機 572 。
2、 自行報名(跨校團隊):
(1) 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
(2) 報名時程: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截止前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逕寄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綜合 3 館 3 樓),聯絡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48 。
3、 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 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 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 5 項次 予以評分。
4、 獎勵:
(1) 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本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例應在 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 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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