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計畫」及「111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
- 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請貴校轉知校內各師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 111 年度預計辦理 10 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 200 名,每梯次培訓課程為 36 小時(詳參附件 1)。
- 111 年度上半年預計辦理 4 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 660 名(詳參附件 2)。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各校依下列順序聘用:
- 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須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