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110 年 8 月 25 日陽社字第 1100000307 號函辦理。 |
二、 | 該會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簡章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 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
三、 | 該會除在學業、才藝等優秀的表現上給予學子鼓勵,也看到許多學子不被傷病所影響,仍可以正向、樂觀面對,成為他人的模範,甚而成為激勵他人的生命典範,因此 110 年度增設「陽光獎」獎項,旨在徵選生活中的表現不因外觀或疾病所影響,而仍有優秀之好行為的顏面損傷及燒傷學子或其子女,相關徵選內容請詳見簡章。 |
四、 | 本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則採紙本郵寄申請,請參閱附件申請簡章 3 份、申請書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