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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動 訪客 - 教務 | 2021-02-01 | 點閱數: 28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

 

 

  • 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非偏遠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 旨揭 110 學年度計畫辦理期程自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並自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止受理非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申請 110 學年度至偏遠地區學校擔任教學訪問教師,摘要說明如下:
    1.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
      1. 現任職於非偏遠地區學校之正式教師,且正式教學年資合計滿 6 年以上,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
      2. 符合前述條件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 曾獲全國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例如教師教學卓越獎、 SUPER/POWER 教師、特殊優良教師、閱讀磐石獎、閱讀教師與其他課程教學競賽優勝或業務推動績優等事項。
        2. 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 2 年以上者。
        3. 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 2 位以上教師者。
        4. 具教育理念及熱忱及有具體優秀之教學事蹟,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推
  • 申請方式:由各地方政府彙整後函報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姐:(一)連絡電話: 07-8060505 分機 24202 、 24204 。(二)電子信箱: nkuht0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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