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5 年 4 月 19 日科實字第 10502002090 號函辦理。 二、凡公私立國高中職校科學類專任教師帶領學生組成社群,從事科展專題研習,計畫經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審核通過者,該館將給予資源及協助(每案最高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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