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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訪客 - 教務 | 2019-09-03 | 點閱數: 428
  1. 申請資格: 針對失親、單親、隔代教養……等無力負擔子女教育之弱勢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持有低收或中低收或清寒證明)
  2. 每位學生每月核發新臺幣三千元整,全校 3 名
  3. 申請表格可自行下載使用或請學生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檢附相關資料包含:成績證明單、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

請在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與申請表至註冊組繳交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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