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按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文化部爰開辦講習課程(基礎、進階)培訓執行人員,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二、旨揭講習於11月26日(二)上午9時假本局圖書館文化電影院辦理公共藝術基礎課程,請列管單位務必派員參加,以利業務推動。
三、講習將於8月20日(二)中午11時起開放報名,請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pas.deoa.org.tw/),或文化部公共藝術官網(https://publicart.moc.gov.tw/)點選「2019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一律採網路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
四、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古小姐,02-2391-9394轉15。
地點 |
場次 |
時間 |
地點 |
人數上限 |
花蓮 |
基礎 |
11月26日(二) |
花蓮縣文化局 (花蓮市文復路6號) |
60人 |
宜蘭 |
進階 |
11月28日(四) |
蘭陽博物館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750號) |
7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