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入學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
1.錄取報到: 108年 7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1 時。
2.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學歷證件正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依各校指定時間
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請事先查詢各校報到須知並攜帶
相關文件。
二、分發結果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1.申請日期: 108 年 0 7 月 10 日 星期 三 下午 04 時以前 。
2.申請手續
(1)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結果複查申請單」附表三第 47並持免試入學
分發結果通知單親自向本會承辦學校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不受理郵寄申請。
3.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