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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務 | 2019-03-09 | 點閱數: 715
 
  本(108)年度培訓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預計開設北區資格班、南區資格班及南區進階班共 3 班,報名期間自 108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9 日,各班報名方式及上課日期詳如開班計畫。

 

附件三

花蓮縣市108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資格班開班計畫(北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
  • 目的:培訓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學支援人員,協助學校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課程,提升新住民語文教學品質。
  •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 執行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3. 協辦單位: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社會處、花蓮縣新住民學習中心。
  • 培訓班別時間與報名資格:
  • 教學支援人員資格
  1. 報名資格

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 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生(含畢業生)

( 4)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1. 開班日期及上課地點(研習節數36
    1. 開班日期:108年 5月 18、 19、 25 、 26 日及 6 月 1 日(暫定 )。
    2. 上課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 3樓。
  • 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梯次以30人為限,額滿為止。
  • 參加費用:本課程免費。
  • 報名方式:請於108年 3月 29日(星期五)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身份證、居留證、縣市培訓證書等)影本,擇一方式報名:
    1. 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線上報名
    2. 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 03-8462787e-mail報名: s12t0417@gmail.com或洽詢聯絡本處窗口:林孟婷小姐,電話:(03-8462783)。
    3. 報名教學增能資格班者,需檢附身份證明相關文件。
  • 結業證書: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學員上課時數需達總上課節數六分之五(30)以上缺課部份須觀看線上培訓教材補足36,始能參加各班之結業評量,評定合格者,縣市政府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證書」。
  • 經費來源: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補助支應。
  • 獎勵:辦理本活動人員依規定敘獎。
  • 本計畫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六

    花蓮縣108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資格班報名表(北區)

    參加班別

    ■北區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

    (新學員)

    新住民新住民子女

    符合就業服務法之外籍生

    本國籍東南亞語系(所)畢業生

    □具教師證及新住民官方語言認證證書者

    姓名

     

    性別

    □男

    □女

    國籍

     

    住家電話

     

    行動電話

    (本  人)

    職業

     

    email

     

    午餐

    □葷食

    □素食

    身份證字號

    或居留證號

     

    陪媽媽上課

    姓名

    生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西元)

    年 月日

    小孩一

     

     

     

    聯絡地址

     

    小孩二

     

     

     

    學歷: 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碩士□博士

    小孩三

     

     

     

    教學經歷:國小樂學課程學習教材試教□遠距教學□前導學校計畫□職場體驗

    內政部新移民生活體驗營講師□母語傳承教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如何得知課程訊息(可複選)

    您為何想參加培訓課程(可複選)

    □學校網站

    □學校公佈欄

    □曾培訓的學員告知

    □親友告知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為 108年合格之新住民母語教學支援人員

    担任國中語文課程教學支援人員

    担任國小語文課程教學支援人員

    □增加工作機會

    □親友鼓勵

    □其他

                         

    備註:

    1.請於 108年 3月 29日前線上報名或填妥個人報名表傳真報名:03-8462787e-mail報名:s12t0417@gmail.com;相關報名資訊請連絡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林孟婷

    2.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報名資格及班別提供影本)

       新住民:身份證背面出生地,或居留證二代請提供戶籍滕本

       外籍生:工作證

       東南亞系所學生(含畢業生):畢業證書或學生證

       教師:教師證官方(教育部)認證之語言證書

       ◎報名進階班及回流班:教學支援人員證書

    3.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視未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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