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證明文件,於3月7日(星期三)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2) 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原則全面提供冷氣試場服務,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不吹冷氣的同學請各別提出申請,要特別說明的是,休息區的安排可能會和班上同學不在同一個學校(本校休息區在花中,非冷氣試場可能會在花女)。
申請非冷氣試場者,請於3月7日(星期三)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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