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
** 申請資格:
1. 在學校、社區或家庭中有足資鼓勵、表揚之服務事蹟。
2.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未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3.一定要參加 2017 慈林青少年營活動(2017.8.15-8.18)
** 申請方式: 填寫申請表與活動報名表;檢附在學成績單
**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06.4.25 止
** 申請表格請學生自行至教務處領取,並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與申請表至教務行政組繳交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