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一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本縣國中小教師介聘與正式教師甄選開缺之原則與作法研商會議,學校如有教師缺額,希望優先提撥縣內介聘缺,供本縣中南區教師介聘回北區學校服務,剩餘缺額再提撥正式教師甄選,以達到降低學校聘用代理教師比例,穩定師資來源並兼顧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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