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簡章彙編修正對照表
(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分發簡章)
修正對照表
現 行 內 容 |
修 正 內 容 |
第 12 頁 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
第 12 頁 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弦樂組增列古典吉他項目 |
第 23 頁 附件七-主、副修測驗內容: 鋼琴主修: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一組,四個八度上下行音階、琶音及終止式。以 演奏。 |
第 23 頁 附件七-主、副修測驗內容: 鋼琴主修: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其一,四個八度上下行音階、琶音及終止式。以 演奏。 |
第 25 頁 附件八-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
第 25 頁 附件八-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增列代碼 206-弦樂組-古典吉他-Guitar |
第 42 頁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錄取方式及參酌順序: |
第 42 頁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錄取方式及參酌順序: 增列五、音樂競賽表現僅採一項最高積分之獲獎項目,積分零分者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