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3 年 7 月 10 日府教體字第 1130131977 號函辦理。
- 為鼓勵運動教練培訓選手,該會特訂定旨揭要點。
- 本案 113 年宏道教練獎實施要點略以:
- 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 績優訓練獎: 10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
- 運動科學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
- 全人培育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
- 特殊奉獻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
- 宏道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0 萬元。
- 申請資格:宏道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 實際從事運動教練工作滿 6 年以上者。
- 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培養選手落實訓練、指導選手 3 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者。
- 獎項:
- 績優訓練獎:為選手建立健康訓練環境,指導選手競技成績優異、持續升學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運動競賽、參加該會或其他機關(團體)主辦之運動相關講習、座談及實務進修者。
- 運動科學獎:符合下列條件,且選手接受訓練後,有效提升競技成績、降低運動傷害等相關事蹟及成效者:
- 選手訓練計畫納入運動科學輔助或結合運動科學團隊,具有紀錄及績效者。
- 所提之運用報告須含測驗、數據、結果、選手案例及自主發展之課程等。
- 全人培育獎:經營運動團隊競技成績良好,並注重選手身心均衡發展、品德教育、學業成績及多元能力發展,獲得學校、社區及社會之肯定,有具體事蹟者。
- 特殊奉獻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含)以上者:
- 服務於偏遠地區、資源匱乏之學校,實際從事體育運動相關訓練者。
- 發掘潛力選手,提供完善訓練並銜續發展,獲得優異成績。
- 長期經營體育運動且具有一定成績(近 10 年)者。
- 對於選手訓練、體育運動推展方面有特殊事蹟、故事性,值得表揚者。
- 未符合前述獎項標準,惟對體育運動方面特殊貢獻,值得表揚者。
- 宏道獎:資深或退休教練,長期致力於培育優秀運動選手,讓選手生命不一樣,有傑出貢獻,足堪典範者。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15 日。
- 申請方式為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GjYjEy 。該會連絡電話 02-2321-9568 。
- 附則:教練須對下列事項簽具切結書,若有違反,一經查明,該會有權就事實做相關處理:
- 所填資料或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情事。
- 申請前、現職或未來,有體罰、酒駕、性平事件等行為。
- 其他有違教練職務、影響選手身心發展者。
- 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 為鼓勵運動教練發掘並培育運動人才,請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