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3 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
說明:
1. 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12 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另, 3 年內( 112 年、 111 年、 110 年)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2. 請薦送學校確實檢視 110 至 113 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3. 請於 113 年 5 月 31 日前依本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將薦送資料 1 式 2 份、授權書 1 份,以及光碟(含資料表、 ppt 簡報檔、授權書、影音檔之電子檔) 1 份等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初審。
4. 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4DEB1751B213CAA3&sms=2B7F1AE4AC63A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