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3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22705386 號函辦理。 |
二、 | 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 護機構」(iWIN),該機構業已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 機制,相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
三、 | 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內容可轉知學校利 用。網址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 aspx?uid=1043&pid=1040&docid=132141 |
四、 | 另為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強化資訊安全防護,檢附資訊 安全宣導資料,請學校傳閱全校週知,以增進資安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