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 113 年花蓮縣國高中學生結核病防治主動篩檢 ,請各校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結核病及重大傳染病防治計畫及花蓮縣第四期( 113- 116 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_結核病防治計畫辦理。 |
二、 | 結核病防治首重早期發現個案早期治療,爲避免學生族群 中之結核病個案未及時發現通報及就醫進而造成校園疫情 擴散,本縣衛生局 113 年將針對本縣轄內之國高中生進行 X 光篩檢,以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達阻斷校園傳染鏈,以減少 社會及醫療資源之耗用。 |
三、 | 本次篩檢活動由鄉鎮市衛生所配合辦理,請校方與所在地 鄉鎮市衛生所接洽相關事宜(詳附件 1)。排定日程後將派車至校進行檢查,請學校於檢查當日派員協助現場工作。 |
四、 | 各校需提供校內在學學生名冊紙本及 X 光檢查家長同意書 (衛生局已印製同意書,交由各鄉鎮衛生所發放)。另外,今 (113)年度曾接受過胸部 X 光檢查之學生,不需再次檢查, 惟仍請學校建置名冊以確實掌握該目標族群受檢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