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班級暨社團發表活動才藝比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本校七~九年級學生及全校教職員工
二、活動日期:12/28(三)下午 13 : 10~15 : 55
三、活動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四、報名程序: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報名表報名,12/7(三)中午前完成報名,12/16(五)中午初選。
五、參賽組別:
(一)歌唱組:初選後,取5~10組進入決賽,如報名踴躍得增額錄取。
(二)舞蹈組: 初選後,取3~5組進入決賽,如報名踴躍得增額錄取。
(三)其他組(各類才藝,例:民俗才藝……等) :經篩選後,取3~5組進入決賽,如報名踴躍得增額錄取。
(四)教師組:不參與評比,直接於決賽表演,每組不限人數,每人限報名乙組。
六、參賽備註:1.師生同台均列為教師組。
2.參賽歌曲限乙首,報名後不得變更;唯須以學務處提供之歌本曲目為主。
3.決賽之團體如需播放MP3檔,備好隨身碟交由播音人員播放。
4.比賽前 15分鐘於門口處開始簽到;若無報到則以棄權論
5.參賽順序由學務處統一抽籤,比賽當日早上 8時於學務處公佈參賽者上台順序,請學生自行前往查詢,
學務處不另行通知。
6.表演時間限 8分鐘內,超時扣總分 5 分。
七、計分方式:
表演技巧 |
表演內容 |
團體默契 |
創意(服飾、道具等) |
30% |
30% |
20% |
20% |
八、評審老師:由學務處聘請音樂教師及愛好音樂、歌唱的教師擔任。
九、決賽流程:(請各班於 13 : 10 前於活動中心就定位,不需帶書包)
時間 |
13: 10~14: 00 |
14: 00~14: 50 |
14: 50~15: 10 |
15: 10~15: 55 |
項目 |
歌唱組 |
舞蹈、其他組 |
教師組 |
講評及頒獎 |
十、獎勵:決賽中各組選出前三名,給予獎狀乙只。
切 割 線
105學年度班級暨社團發表活動才藝比賽辦法
組別(請勾選): □歌唱組 □舞蹈組 □其他組□教師組
班級、社團 |
座號 |
姓名 |
參賽歌曲 or表演內容 |
歌曲編號 |
導師、社團老師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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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若報名者眾,請自行畫線填寫,表格不敷使用時請於背面空白處畫表格並填妥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