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6-11-16 | 點閱數: 659

依據花蓮縣政府1051114府教學字第1050212722號函辦理。

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前,花蓮縣政府已調用之教師,依原要點辦理,其調用總期間自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後起算。

  • 花蓮縣政府調用所屬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doc
    1) 花蓮縣政府調用所屬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doc
:::

搜索

登入

[size=x-large]回首頁[/size]
會員登錄
OPENID 登入(請從工具列右上方"登入"進入)
管理區

美崙QR Code

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