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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3-12-04 | 點閱數: 52

一.國中主任儲訓日期訂於 113 年 3 月 11 日至 4 月 19 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中部辦公室辦理,薦送名額 10 名。

二.錄取順序規定,第 1 順位:現為該校當學年度兼代各處主任行政職務者;第 2 順位:非現職主任,校長推薦參加者;第 3 順位:其他自行參加甄選之人員,依資績高低依序錄取至各該年度薦送儲訓名額額滿為止。

三.申請人請填妥報名表,備齊證明文件正本暨影本【畢業證書、服務證明、獎懲令、考核通知書、各類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等】,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於縣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審查,審查後另行公告錄取名單。

四.前項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報名表所列積分項目,以 A4 紙張依序整理成冊,並於每頁加蓋校長或人事人員職名章及「與正本相符」章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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