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 112 年度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補報流感疫苗接種作業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前依 112 年 8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1120176222 號函調查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名冊,現因尚有疫苗餘額,爰開放前次調查未填報之教職員工施打。 |
二、 | 請貴校協助調查貴屬人員接種意願,並填妥補接種名冊,於 112 年 10 月 27 日中午 12 時前將補充名冊可編輯電子檔上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7130 ),俾利彙整,逾時視同無接種意願。 |
三、 | 旨揭流感疫苗實施對象如下: |
(一)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公費對象:如 50 歲以上民眾 、高風險慢性病人、 BMI≧30 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 父母、重大傷病、罕病者等。 |
(二) | 本府自購疫苗補助對象:非前開公費對象之本縣縣立高中 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不含幼兒園)。 |
四、 | 本案後續將以開立補接種單方式辦理並請欲施打者自行攜帶前往各鄉鎮市衛生所施打。 |
五、 | 檢附接種須知及意願書、補填報接種名冊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