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縣「112 年度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接種流感疫苗」相關作業,請確依所報實施對象名冊覈實施打,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前依 112 年 8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1120176222 號函請各校於 112 年 9 月 13 日前,將有意接種流感疫苗之教職員工名冊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彙整,逾時視同無接種意願,合先敘明。 |
二、 | 為評估各地區疫苗實際需求,妥善規劃疫苗撥發、調配及相關配套措施,俾利接種執行單位提供接種服務,務請提醒列冊之教職員工配合於排定時間攜帶健保卡到校接種,倘為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公費流感疫苗對象,另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符合年齡資格者除外)。 |
三、 | 請各校確實掌握施打情形,於完成接種後 3 日內上傳所報名冊接種情形(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7104 )。已列冊人員倘因故未能於排定時間施打,將另行通知補接種事宜。 |
四、 | 檢附各校所報接種人數一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