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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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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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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蓮縣政府所屬教職員申請 112 年 8 月 1 日退休起,如具 96 年 12 月 31 日前代理留職停薪服義務役教師之代理年資,該段年資欲併計退休年資,請本校欲申請之教職員務必檢附下列文件(以下全部文件均請檢附)俾憑人事室彙整辦理:
(一)代理兵缺之令(或函)、敘薪通知書及服務證明書,服務證明書之備註須加註被代理教師服兵役期間,並註明「退伍日」及「返校復職日」)。
(二)被代理之服兵役教師退伍令或相關退伍日及返校復職日證明(函或到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