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機關: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職 稱:組長
職 系:綜合行政
名 額:正取 1 名;候補 1 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化道路 40 巷 1 號(總務處)
資格條件:具有委任第 5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止
工作內容:(本案係徵求事務組長)
一、辦理採購(含小額採購)等事項。
二、辦理勞保、健保等相關事宜。
三、工友、臨時人員管理、考核等事項。
四、消防檢修等事宜。
五、交通車、影印機租賃、保全、電梯、飲水機等業務事宜及其他庶務有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 註: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電子檔上傳
(一)切結書(請務必本人親簽,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 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
(二)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六)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經審查合格人員,必要時得由用人單位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請務必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 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 word 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chris01270127@gmail.com 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1 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