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為鼓勵學生於課餘時間運動,特辦理此次 TABATA 影片競賽,鼓勵學 生發揮創意創作屬於自己風格的 TABATA 動作,並養成規律運動之習 慣。
貳、辦理單位:學務處。
參、比賽方式:填妥報名表後以團隊為單位,不限人數,以校內第二節下課播放 之 TABATA 音樂為主題,創作出一段專屬於自己團隊的 TABATA 動作,並錄製一段影片。
肆、作品繳交方式:填妥報名表後將影片檔繳交至學務處方可參賽。
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27 日週五止。
陸、收件地點:學務處
柒、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內教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選出一、二、 三名及佳作;參賽影片將會在 5 月 27 日至 6 月 3 日放上美崙側 寫粉絲網頁進行按讚投票,選出按讚數最高的為最佳人氣獎。
捌、入選與得獎公布:凡經入選或得獎者,名單於 111 年 6 月 8 日週(二)公佈在 學校網站並擇日進行頒獎。
玖、獎勵辦法:取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1 名、第三名 1 名及佳作 2 名及最佳人氣 獎 1 名。
(一)第一名:禮券 1,500 元。 (二)第二名:禮券 1,200 元。 (三)第三名:禮券 1,000 元。 (四)佳作:禮券 500 元。 (五)最佳人氣獎:禮券 1,000 元。
拾、附則:
(一)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 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 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 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 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得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四)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拾壹、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