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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辦理 110 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 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語言證書: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 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B1 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 110 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切結書)。
- 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分為 A 班與 B 班資格,以符合 B 班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
- A 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 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B 班資格:具本土語文專長者。
- 任教經驗:最近 5 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 5 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A 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