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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 | 2016-03-04 | 點閱數: 1047

一、為推廣全國 12 至 30 歲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
本土發展,本署特訂定「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如附件 1),提供青年團隊辦理志願服務活動之部分經
費補助,請鼓勵學生踴躍組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每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止。
(二)對象:由學生自組團隊,每隊人數為 6 至 30 人。
(三)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請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
(網址: https://gysd.yda.gov.tw/)報名。
三、本署於全國各地設置 16 家青年志工中心,
提供本項活動各項諮詢及輔導,可逕
洽各青年志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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