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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學務 | 2020-06-30 | 點閱數: 82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9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07831 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請各級學校依「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檢查各項救護設備,並依該準則第 6 條協助辦理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三、 相關規定如下:
(一) 「學校衛生法」第 15 條第 1 項:「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所定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
(二)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 6 條:「學校應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至少 4 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並鼓勵師生成立急救社團(隊)。」。
四、

本府每年皆有辦理基本救命術訓練等急救教育課程,請各校鼓勵教職員工踴躍參與。

 

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0/9/23(三)至 2020/9/23(三) .課程時段: 週一至週五白天
.開課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
.研習時數: 4 小時/學分
.課程簡介: 心肺復甦術(CPR)課程:共 4 小時,專業學科 1 小時, 3 小時技術練習及學科與術科考試,每位學員必需實際操作演練急救過程,並以 2015 年版CPR為教材。
 
.課程表及 
 注意事項:
一、地點:美崙國中
二、課程時間: 109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 點 30 分至 5 點 30 分止共 1 場次。
13:30-14:00 學科前測:
14:00-15:00 學科上課
15:00-16:00 術科練習
16:00-17:30 學科後測及術科考試及學科後測
三、請學員一律在當日上午 8 點 15 分前完成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
者,恕無法准予參加本次研習。
四、學員請穿著休閒運動上衣及長褲與運動鞋,以利術科之操作。
五、經初審通過報名之學校請勿報名。
.師  資: [社專人士]楊秀冠
.依據文號: [委託辦理]花蓮縣政府 109.02.10 府教體字第 1090022184 號辦理
.研習附件: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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