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已於 109 年 4 月 29 日,已將本校「109 年教師歷年職務積分確認表」,交於教師同仁自行確認歷年職務及積分是否有誤,當事人針對歷年職務如有誤者,應檢送職務證明文件正本至人事室修改,如無法提供足資證明文件者,因無從查證,故歉難據依修改,另外,為配合本校召開兼任行政職務委員會時程,本(109)年度積分確認作業截止至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班前,如屆時仍逾期未繳交者,因事關本校全部教師積分作業排序及召開會議審議之故,歉難再行受理修正職務,並視同本(109)年度個人職務積分無誤,是以,為保障教師同仁權益,請務必配合依期限內完成校對,並簽名後將積分確認表逕送人事室彙辦,人事室感謝大家配合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