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3 月 27 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90010853 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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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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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實我國救生員人力,維護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安全,該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09 年救生員資格檢定」,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離島等地共 6 區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場次。檢定作業自 109 年 3 月起開始辦理,並依各場次日期陸續受理報名(檢定簡章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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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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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請貴校(單位)轉知並公告周知,並鼓勵符合檢定資格者踴躍報名;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救生員訓練檢定授證制度相關事務訪視輔導計畫」執行小組(電話:02-2872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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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