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108 年 5 月 7 日忠國人字第 1080002344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含推薦表)亦可至花蓮縣教育會網站(http://teacher.hlc.edu.tw/?id=401)下載修改使用。
三、 推薦表請先送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本校為承辦學校,花蓮市中華路 298 號)審查,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止,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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