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7 年 5 月 18 日府人訓字第 1070095460 號函辦理。
二、 前開中立法施行細則第 2 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