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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 | 2016-03-01 | 點閱數: 997

一、本活動預定選拔 20 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 1 座及獎金
新臺幣 10 萬元,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活動,其陪同
家屬 1 人由本部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及午宴餐費。
二、請貴府依「中華民國 105 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
施計畫」(如附件)第 7 點第 1 款規定,於 105 年 4 月 15 日前
提報初選名單,敘明初選經過,連同推薦書、訪查表及附
件函送本部憑辦。電子檔請至本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
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
三、獲選孝行楷模之推薦人,將由本部致贈感謝狀,並邀請參
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另對複選委員會選出 5 名用心訪查、
表現優異之訪查員,亦將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並贈
以紀念品予以獎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辦理是項業
務人員積極盡責者,及對於踴躍參與推薦之學校老師、公
所承辦人、里長等,亦得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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