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7年 2月 12 日府人任字第 1070032324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整合現有員工協助資源,訂定旨揭工作計畫,包含員工協談服務、法律諮詢服務、醫療保健諮詢、財務諮詢等,歡迎同仁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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