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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名單如下:正取劉○梅小姐。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次甄選結果後次一日上班日,持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聘用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