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106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其相關規定。
〈二〉教育部頒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才能班學生入學鑑定參考原則。
二、招生項目及名額:
〈一〉足球專長:正取 3 名,得不足額錄取。
〈二〉網球專長:正取 2 名,得不足額錄取。
三、 報名資格:
〈一〉足球專長:國民小學六年級具有足球專長或對足球有興趣者,限男性,不受學區限制。
〈二〉網球專長:國民小學六年級具有網球專長,不受學區限制。
四、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7 : 00 止。
五、 報名地點:花蓮縣立美崙國中學務處(地址:花蓮市化道路 40 巷 1 號)。
六、 聯 絡 人:體衛組長 吳敏慧老師 TEL : 8223537 轉 138
足球教練 黃鈺龍教練 0911-339936
網球教練 鍾安太教練 0935-738415
七、 報名手續:
(一)繳交報名表(可於本校校網首頁最近消息或縣網公告下載)。
(二)二吋半身相片兩張(浮貼於報名表上)。
八、 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於報名期間,親自或委託至本校學務處報名。
2.通訊報名:個人或各校填妥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報名截止日
前以掛號寄至本校學務處,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
九、 甄試時間: 106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 14 : 00~17 : 00 。
十、 甄試報到地點:本校學務處。
十一、 甄試地點:美崙國中
十二、 甄試項目:
〈一〉足球專長: 1.基本體能 20% 2.專長技術 30% 3.團體對抗 50%
〈二〉網球專長: 1.基本體能 40% 2.專長技術 60%
十三、 錄取標準:依各項測驗結果,經甄選審查會議通過後錄取之。
十四、 放榜日期及地點: 10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於本校網頁及公佈欄公告。
十五、 備註:網球專長不提供住宿。
十六、 本辦法經奉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