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陸委員會全球資 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 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https://www.mac. gov.tw)。
二、修正「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 115 年 1 月 1 日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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