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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 114 年 9 月 5 日東體運字第 1140021967 號函辦理。
- 針對花東地區弱勢學生運動員予以補助,期望藉由關鍵資源的投入,幫助有需求的花東地區弱勢運動員,培育運動英才,期望未來能進一步提升我國在國際體壇的競爭力。
- 甄選對象:限於花蓮、臺東地區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且須為學校運動代表隊之成員,並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
- 補助項目:日常訓練所需與運動表現支持、傷後就醫與復健支持。
- 審查方式:採隨到隨審,全年度皆可受理申請,至年度預算用罄為止。
- 相關申請表單與作業要點詳如附件。
請有需求者逕洽學務處體育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