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 114 年 2 月 5 日運優字第 1143800003 號函辦理。
報名程序經各校初審且完成核章後,連同考生應繳之各項表件個別裝袋及審查費用匯票(各校可依總額購買一張,收據請留存),另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大型信封一個,詳填收件單位、收件人及通訊處,裝入大型信封,於報名申請截止日前(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404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6 號,「114 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收;逾期未送者,不得申請補辦。
有關試務資訊請至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查詢 https://lulu.ntus.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