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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 | 2018-02-08 | 點閱數: 444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7年 2月 8 日府政預字第 1070029863 號函辦理。
  • 依據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 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當事人所肯定。鑑於國人好禮成習,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饋贈,應予婉拒,並適時向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維護己身權益。倘有疑義,請洽詢各機關之政風單位或本府政風處。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網+學習平台」設有「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及「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數位課程,請踴躍上網學習(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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