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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0-04-08 | 點閱數: 301
一、 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機關、學校防疫安全,同仁如有於清明連假前往觀光景點或人潮壅擠場所,有身體不適者請即就醫,另如曾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 11 個人潮區,請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並務必配戴口罩,以利機關業務穩定運作。
二、 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 11 個人潮區如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雲林北港朝天宮、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觀光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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