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請於 115 年 1 月 13 日前提出申請
說明:
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 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含任期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二)本縣分 2 梯次辦理,第 1 梯次只辦理 114 年度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
(三)執行期程: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四)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 114 年度繳 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
1、教育部 114 年度第 2 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 B 卷或 C 卷認證考試(考試日期 114.08.03),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 250 元 。
2、客家委員會第 2 次中高級認證考試(考試日期 114.10.18),每師每次 250 元。
3、國立成功大學 2025 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考試時間:114.06.14 及 114.11.29)應考者,每師每次 2,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