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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教務處幹事 - 教務 | 2026-01-02 | 點閱數: 39

 

主旨:「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請於 115 年 1 月 13 日前提出申請

 

說明:

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 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含任期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二)本縣分 2 梯次辦理,第 1 梯次只辦理 114 年度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
(三)執行期程: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四)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 114 年度繳 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
1、教育部 114 年度第 2 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 B 卷或 C 卷認證考試(考試日期 114.08.03),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 250 元 。
2、客家委員會第 2 次中高級認證考試(考試日期 114.10.18),每師每次 250 元。
3、國立成功大學 2025 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考試時間:114.06.14 及 114.11.29)應考者,每師每次 2,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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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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