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凡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原住民民族別之證明文件,就各該所屬族別依公告放假日期向工作或就讀單位辦理放假 1 日。
二、另依「花蓮縣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七、原住民教師(含代理及代課教師)於歲時祭儀日請假,其所遺之課務,學校應辦理代課事宜,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三、檢附106年放假日期公告函及各族群歲時祭儀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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