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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訪客 - 教務 | 2016-12-24 | 點閱數: 832
校內報名網址   https://goo.gl/LQzABv
活動辦法:


依據【花蓮縣 106 年度資訊教育競賽活動 「瘋資訊 Scratch 動畫程式設計競賽」辦法】辦理

壹、 依據:花蓮縣 106 年度資訊教育競賽活動計畫

貳、 參加對象:

     一、花蓮縣所屬 13 鄉鎮市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9 年級學生

     二、花蓮縣所屬 13 鄉鎮市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實習教師)

叁、競賽辦法

    一、競賽網站: http://game.hlc.edu.tw/

    二、創作工具: Scratch 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 2.0 版

    三、競賽組別:本競賽以鄉鎮市為單位

    (一)國小低中年級、國小高年級遊戲組、國中遊戲組:設計一個以「電動玩具」為主題的小遊戲。

    (二)國小低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動畫組、國中動畫組:設計一部 60~120 秒以「成語故事」為主題的微動畫。

肆、注意事項:

    一、本競賽以鄉鎮市為單位辦理,全縣共 13 鄉鎮市同時辦理競賽,以鼓勵各鄉鎮市各校能均衡發展運算思維師資,提升學童程式寫作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二、素材限定由參賽者自製、使用軟體內建素材庫,或使用創用 CC 授權之合法素材。

    三、軟體限定使用 Scratch2.0 桌機版

    四、嚴禁抄襲或代勞情事,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伍、參賽人數:

    一、每件作品以 2 位學生 1 位指導老師指導合作創作,並由指導教師登入競賽網站報名填寫隊伍相關資料

    二、每校動畫或遊戲組至少參賽一隊。

陸、作品版權:每件參賽作品,須填寫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一),以保證作品係屬原創;並以創用 CC「授權要素 BY (姓名標示)-授權要素 NC (非商業性)-授權要素 SA (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台灣 3.0 版釋出,授權使用本作品。

柒、送件方式:

    一、作品上傳: Scratch 作品上傳至競賽網站,每件作品皆須填寫作品說明書(內含主題介紹說明與學生分工)。

    二、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作者簽名),請以校為單位彙整以紙本繳交(附件一)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於106 年 1 月 16 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 

玖、競賽期程:

    一、報名與作品上傳: 106 年 1 月 1 日(日)至 106 年 1月 16 日(一)止

    二、成績公佈:得獎名單於 106 年 2 月底前評審後公佈於競賽網站及本府教育處網站。

拾、獎勵辦法:

    一、獎勵部份以各鄉鎮市為單位,每鄉鎮市提供以下名額:

名次

數量

奬狀

備註

金獎

3 組

獎狀 1 紙

獎項名額得依實際參賽狀況由評審團決議是否彈性調整。

※國小組以鄉鎮市為單位、國中組以本縣分區(北、中、南)方式辦理競賽評選

銀獎

4 組

獎狀 1 紙

銅獎

5 組

獎狀 1 紙

佳作

10 組

獎狀 1 紙

    二、指導教師獎勵部份:指導學生獲獎者,發指導獎狀 1 紙(以作品繳交時,報名資料上指導老師名單為準。)

拾壹、其他:

    一、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有或隱含商業行為,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同時函知相關主管單位。

    二、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本府共同擁有,本府擁有複製、公佈、發行、宣導之權利。

    三、凡曾入選為受獎之作品及參賽作品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凡經查屬實除追回其所受之獎勵,將視同棄權。

    四、本府教育處保有本活動相關規則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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