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考兩日全校第八節皆暫停。
時間 科目 日期 |
10 月 13 日 (星期四) |
時間 科目 日期 |
10 月 14 日 (星期五) |
第一節 |
數學 ( 8 : 20 考試) |
第一節 |
國文 |
第二節 |
自習 |
第二節 |
寫作 |
第三節 |
英文 |
第三節 |
自習 |
第四節 |
地科(9) 自習(7&8) |
第四節 |
理化(8,9) 生物(7) |
第五節 |
公民 |
第五節 |
健教 |
第六節 |
自習 |
第六節 |
自習 |
第七節 |
地理 |
第七節 |
歷史 |
※注意事項: 一、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始得交卷,但不得離場。 二、凡試卷(答案卷)於監考老師離開教室才繳交者,以零分計算。 三、各班副班長請於考試當日在黑板上書寫應考人數、實考人數、缺考學生座號。 四、定期考試缺考者需於 10/17 星期一早上 8:00 到校(教務處)補考;補考時需檢附缺補考程序表。若未能於星期一補考者,統一於 10/21 星期五補考。需取回試卷之學生可於 10/21 16:00 後至教務處領取。 |